物理院全体学生:
为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此次评审对象为我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选方式
根据《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7〕61号)和《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7〕62号)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
四、材料要求
学生请登录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申报。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交的材料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从系统导出)、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上交的材料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从系统导出)、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各位同学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其中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必须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9月16日前)按要求在系统上填报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于9月16日下午5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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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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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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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年级下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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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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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上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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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下午5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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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上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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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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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召开会议评定学院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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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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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名单公示,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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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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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汇总,上交学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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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加说明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年级、各班级务必按照各奖项章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各自情况组织实施。
(二)同一个人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奖励项目。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