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团内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6-04-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团组织始终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坚持凝聚团结青年、服务育人大局、当好桥梁纽带、严格自身建设的四维定位,以校园文化建设、新媒体建设、学生创新创业和志愿服务等工作为抓手,做好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积极为学校广大团员青年搭建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舞台。

为表彰在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校广大青年团员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向善求真、唯美有容”的中南校风,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范围

(一)先进团支部:在团支部达标工作年度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二)雷锋式团支部:符合先进团支部标准,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且在学校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先进团支部标准,且在共青团重点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四)优秀团员:凡校团委在册的共青团员可参加评选。

(五)优秀团干:凡校团委在册的担任团支部支委以上职务(含支委)原则上满一年的团干部,可以参加评选。

(六)十佳大学生:凡校团委在册的有突出表现的大学生团员(不含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七)十佳青年:凡校团委在册的201654日未满40周岁的有突出表现的青年(含本校青年教职工和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八)创新创业优秀团队:凡校团委在册的分团委、团总支都可以推荐本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由院团委(团总支)在下达指标范围内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定,报校团委审查批准。

(二)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由院团委(团总支)依据评选条件推荐,报校团委审议评定。

(三)雷锋式团支部由院团组织在对各基层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从先进团支部中择优推报(限1个),校团委将通过考核予以评定。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由院团组织在对各基层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从先进团支部中择优推报(不超过2个),校团委将通过考核予以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具有新意;

  5.抓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7.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并要求本支部在团工作的创新性方面表现突出;

8.雷锋式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且在学校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出突出。

(二)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够起表率作用;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全学年至少获一次奖学金,所有科目无补考、重修现象;

  3.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交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委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委交给的任务;

  5.严格遵守校园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7. 推荐人数占班级团员人数的7%

(三)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工作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能够团结广大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工作成绩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的作用;

5.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含支委)职务满一年。

6. 每个团支部限推荐1人。

(四)十佳大学生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学习、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校中有广泛影响。

3. 每个团支部限推荐1人。

  (五)十佳青年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教学、科研、学习、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校中有广泛影响。

3.每个团支部限推荐1人。

(六)创新创业优秀团队

1.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在科研开发、成果转让方面做出突出成就、取得重大成果或在国家、省市、校内各种创新创业活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2.申报团队成员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成员无违纪现象;

3.申报团员人数需在3人以上,教师团队成员40周岁以下人数应占该团队总人数的50%以上。

四、评选要求

(一)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除需填写推荐表格外,需另附不超过1000字的个人申请(推荐)材料,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原则上每院限推荐一名(注: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参选人未获选者,评选为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

(二)申报雷锋式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团工作进步奖、团工作创新奖、创新创业优秀团队需准备1000字左右的书面申报材料。

共青团物理与电子学院委员会

2016410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校学生会系统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suncitygroup太阳新城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31-88836853 进入后台管理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