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2019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9-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2019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根据《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物理与电子学院讨论,制定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孙克辉,许宏武。

副组长:龙孟秋,谢群。

员:李幼真,陶少华,刘正春,吴建好,陈羽,胡菁菁,郭学斌。

书:杨伟英

二、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上限上浮比例

备注

所属学院

电子信息类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0%

物理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0%

分流前公示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根据大类在读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的差值,按比例计算得出各专业上限人数,专业上限人数减去按专业录取人数即为专业分流上限人数),大类在读人数不含留级生和国(境)外学生。当某专业分流人数不足1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实行专业整体分流。

三、专业分流细则

1) 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大类确认专业。

2) 电子信息类第一学年按大类培养,在第二学期完成大类内确认专业工作,第三学期学生进入专业学习。

3) 专业确认志愿填报要求:学生必须对电子信息类内的2个专业给出志愿顺序,志愿填报表如表1所示。

1:电子信息类学生志愿填报表

学号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学生签字

联系电话

4) 志愿优先原则:按学生的志愿顺序确定专业。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专业上限数时,直接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上限数时,根据成绩优先原则录满到上限。第一轮未确定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

5) 成绩优先原则:成绩优先级顺序为第一学期课程加权成绩、高等数学A2()、大学英语()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工作从大一第二个学期四月份开始(具体时间以本科生院的通知为准),流程如下:

五、其它未及事项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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