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3-2014学年在校本科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物理与电子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测评办法及依据
1.测评按《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手册》中《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班级测评小组在班导师(辅导员)指导下由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或全体学生组成。组长由班级主要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班级非干部成员担任。其中非干部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50%,每个宿舍至少有1人参与,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
3.德育素质分按照《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结合每个学生的平时表现进行评分。智育素质分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网络教务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成绩为准.补考、重修成绩按60分计算;分等级的课程成绩按照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0分)计算。体育素质测评应结合学生体育课成绩及课外锻炼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课外锻炼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评定,计算公式:体育素质分=[上学期体育课(体育锻炼达标)成绩+下学期体育课(体育锻炼达标)成绩]/2*70%+课外锻炼成绩*30%。综合素质加减分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同类项目加分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计。综合素质总加分上限为5分。
三、测评时间安排
1.9月14日-9月18日:各班级组织填写《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1),完成《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总表》(附件2)。
2.9月19日:《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总表》(附件2)经全体同学签字确认报班导师和年级辅导员审核签字后,与班级各学生的《物理与电子学院个人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1)、原始加分依据的原件一起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物理楼343房间),《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总表》(附件1)电子稿发至wlyxgb@163.com。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36853,15874106269。
3.9月20日-9月22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综合素质测评分进行审核、认定。
4.9月23日-9月24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综合素质测评分结果返与班级测评小组复审。
5.9月25日-9月27日。学院统一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物理楼3楼公示栏予以公示。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1周内组织复核并及时予以答复。
四、测评结果的运用
1.测评结果是评选本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测评排名不在班级前30%以内的学生,不得参评本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测评排名不在班级前50%以内的不得参评本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学生学年鉴定、择优推荐就业、学生干部选拔与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测评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组织认真学习《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手册》中《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测评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认真组织,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
3.综合素质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凡发现学生在考评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者,将扣除所获加分,全院通报批评。
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3日
附件:1.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表
2.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