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就我院201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我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2.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奖励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接受我院全体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每班申报一个。
4.评奖条件及评比程序:严格按照《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4]58号)、《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08]102号)两个文件要求;对于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需要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有非常突出表现,突出表现的具体标准见附件8;
5.学生同一年度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
1.评选对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积极进取的全日制在籍在册本科生。
2.评选额度: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班级在不突破下拨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等级人数,但一等比例不能高于30%、三等比例不能低于40%。
3.评选条件及评定程序:严格按照《suncitygroup太阳新城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4]59号)。
三、有关要求
1.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关心教育事业和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举措,金额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确保程序公开,确保结果公正公平,确保需要帮助的同学得到帮助,不需要的同学不申请。各班级不得搞平均主义,不得将奖助学金挪作他用。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取消本班级评选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各班级要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班级评审小组在班导师(辅导员)指导下由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或全体学生组成。组长由班级主要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班级非干部成员担任。其中非干部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50%,每个宿舍至少有1人参与,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并予以公开公告,负责本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
3.推荐材料要求规范。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申请学生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A4纸规格),班级统一打印,班级统一填写《suncitygroup太阳新城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3)、《suncitygroup太阳新城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suncitygroup太阳新城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表》(附件5)、《suncitygroup太阳新城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附件6)(EXCEL格式、A4纸规格)报学工办;国家助学金由班级按要求填写《suncitygroup太阳新城2014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附件7)报学工办。
4.各班级上交材料要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稿)都不能改变格式;
(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填写详见附件9,《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只有一页,不得随意增页;
(3)所有附件签名栏处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5.评选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优先推荐评选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孤儿和患有重大疾病等学生。
6.确保推荐评审工作质量。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对学生本人作淘汰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班级、班级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四、 日程安排
请各班级于9月25日前完成国家奖助学金初评,要求面向班级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9日16点前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稿统一报至新校区物理楼343房间,相应电子稿打包并注明班级同步发至wlyxgb@163.com;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电话0731-88836853,意见箱wlyxgb@163.com,联系人赖老师,地址:新校区物理楼343房间。
物理与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